永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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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借阅指南

文献借阅指南


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4、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遗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5、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2、请按期归还文献。

3、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4、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5、持有滞还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滞还费后,可继续借书。

6、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7、文献损坏、遗失,请本人持读者证办理赔偿手续。

8、对于拒不交纳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