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 (试行)

作者: 时间:2021-04-07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含实训场所)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教风和学风,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职责

第一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应严格执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课堂教学。

第二条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或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应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不得擅自请他人代课。教师因故停课、调课、补课或变更上课地点,应至少提前1 个工作日履行手续, 来不及办理书面申请的事后须补办。

第三条教师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开讲前要检查自己和提醒学生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除教学设计中规定必须使用手机外,不得看手机、收发短信以及接打电话等。

第四条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不得随意调动实验实训课时间,一经查出提前结课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第五条教师必须加强课堂秩序管理,对于学生迟到、早退、饮食、玩电子产品、交头接耳及不专心听课等扰乱课堂秩序的现象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

第六条 副高以下教师每学期一本手写教案,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6次,统一期末交教学办存档;副高及副高以上教师可用电子教案,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4次,统一期末交教学办存档。未完成者将影响年终评优评先。

第七条 实验实训课要求上课教师及实验员均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提前做好实训准备,组织学生穿好工作服,督促学生循规守矩,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动设备,不随意在走廊走动。

学生责任

第八条学生是课堂教学的第一参与人和直接受益者,应主动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课堂学习纪律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学生迟到或早退三次记为一次缺课,缺课累计大于等于该门课程学时数的1/3 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第十条学生上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带齐上课所用教材、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在实验室上课,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要求穿戴工作服。

第十一条学生进入教室应注意仪表仪态,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吊带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上课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课堂互动。

第十二条学生上课要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讲话、说笑、睡觉、吸烟、饮食、玩电子产品以及阅读与该课程无关的其他书籍等。手机应关闭或调至静音且不得放在桌面上。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或接听电话等行为。若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经任课教师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则该生平时成绩可由教师酌情扣减,且向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汇报。

管理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院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都负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责任。

第十四条全院各级领导全面执行听课制度。在教学周内,院领导每月随堂听一节课,听课记录本每期末交教学办存档。

第十五条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院领导要及时处理教学巡视中出现的问题,对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并给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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