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入伍学费补偿 > 正文

关于报送2023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13 】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3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2年、2023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3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二、学生或学生家长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为:

(1)学生在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校生、毕业生、直招士兵适用)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退役入学适用)一式两份;

(2)学生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可扫描学籍学历二维码的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后应征入伍适用);

(4)保留学籍或复学申请学籍异动表;

(5)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6)学生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7)学生本人红底一寸证件照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必须从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不接收手工填表。

2、学生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

3、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一律待退役复学后一次性申报。

4、申请的补偿或减免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不包括学校收取的住宿费、书籍费等其他杂费。

5、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征入伍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并注明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否则当年不予申报。

6、今年政策变化:退役复学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可做一次性申报,但需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申请手续,并且提供当年最新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7、退役士兵学费教育资助仅补报上一学年度。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申报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士兵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告知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先交后退”。

2、符合申请的学生要求带齐审核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到学校本部办公楼一楼阳光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申报,将纳入下一学年做补报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