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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8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主席团负责制。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值。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个,校级学生会总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60人;学院 (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生会办公室、学风部、文体部、劳卫生活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等部门,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酌情增减。其具体工作职责参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中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