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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10 】

各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院级三好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16-2017学年度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即2015级三年制、2016级三年制、2013-2016级五年制班级及学生)

二、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比例

1.班委会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良占60%以上;

4.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各项文化活动;

5.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7.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数的10%。参评班级未达10个的系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为1个。

三、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5.评选比例为参评班级学生总数的10%。

四、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比例

1.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院、系、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内),考试单科成绩70分以上,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考查科目及格以上;

3.热心承担学院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班级学生干部每班按班级人数50人以下评2人,50人以上评3人,90人以上评5人;院、系学生会学生干部按干部数的10%评选。

五、评选程序

1.院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程序:由系部综合评议推荐,报学工部和学院审批;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系部综合审核评选,报学工部和学院审批。

六、评选时间

1.院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时间:11月9日-11月16日各系部评议推荐,11月17日之前汇总报学工部审查,公示三天后,报院领导审批。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时间:11月9日-11月16日各班级评议推荐,11月17日之前汇总报学工部审查,公示三天后,报院领导审批。

七、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评选推荐,超过名额的系部不予受理。

3.申报院级优秀班集体的系部,需报送纸质档《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评选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需报送纸质档《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一式一份(相关表格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QQ群下载)。电子档发送:798774096@qq.com.

4、联系人:学工部裴海艳老师,联系电话:0746—6368626

手机号码:17375684772

附件: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

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