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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职党发〔2020〕16号 关于印发《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13:22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

现将《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整合校内新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宣传格局,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可管可控,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指以学校和校内各二级部门、单位以官方名义开办或学生会、社团等群团组织以组织名义开办,并使用真实部门或组织信息运行的新媒体宣传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QQ群、微信群、百度贴吧、易班、网站、手机APP客户端等。

第二条新媒体平台是学校新闻舆论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创新话语体系,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舆论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营造清朗的校园网络环境。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与审批制度

第三条校园新媒体建设坚持“党管媒体”原则,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第四条宣传统战部是校园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校园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五条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主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等,确保平台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第六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建设管理。各部门、单位创建主办的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本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管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部为党支部书记,其余为各部门、单位正职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团学组织、社团、班级及学生个人等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由学工部、团委牵头管理,所在院部具体管理,团学组织、社团负责人及班级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创建审批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需要开通新媒体平台的部门,事先须提出申请,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及审批表》(见附件1),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宣传统战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通运行。若各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填写《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员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以书面形式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每年年底,宣传统战部对各部门、单位新媒体平台进行年度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平台不得继续运行。

第八条未经学校授权,任何个人不得以学校或校内各部门、单位、群团组织官方名义开办新媒体平台,不得冠以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学校名称或简称运行。

第九条以学校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的各类新媒体平台,由所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师生在使用个人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本人对所发信息负责。

第三部分 内容发布与信息安全

第十条校园新媒体内容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发布违法、虚假、低俗、淫秽等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本部门、单位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打造新媒体品牌。新媒体平台要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与本部门、单位工作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二条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大宣传活动时,各新媒体平台须紧密配合宣传统战部,发挥本平台特色,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新媒体平台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统一口径发布信息,严禁私自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导向性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

第十四条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各新媒体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十五条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各新媒体平台主办部门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监控,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部分 新媒体培训机制

第十六条学校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新媒体人员培训,宣传统战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建立并完善新媒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各类主题沙龙活动,组建大学生新媒体协会,培训学生骨干参与新媒体建设,不断提高校园新媒体工作水平。

第五部分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及审批表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员变更登记表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中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