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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生学籍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校区: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深入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学籍注册管理要求,结合学院学籍查询平台建设实际,决定对全院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清理、采集和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
除2007级新生外所有在校学生,包括高职、中职、成教。
二、内容
1、比照总院招生处当年注册下发数据,核实、采集、上报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见附表)和异动情况。
2、补齐五年制高职学生身份证号。
3、学生基本信息异动的须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相关证明。
4、学生专业异动的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职学院、成人高校转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6]77号)文件要求办理。
5、上报形式: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见附表)
三、要求
1、这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整理和确认工作是教育部对高校在校学生进一步规范管理,并以此衡量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指针,关系到每位在校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责任重大。要求各校区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2、要求各校区主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负责,采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区对上报信息负责。
3、各校区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严禁重复注册、虚数注册和在籍离校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校外办班和联合办学。
4、逾期不受理误删、误报和补注册等事项。
四、上报地点及时间
总院招生处,联系人:何祖江,联系电话:0746-6368368 13974639909。时间:2007年12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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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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