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职院发〔2006〕10号
关于贯彻落实《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
奖励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发给你们,望贯彻落实。在执行中如发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办法》解释权归院科技产业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科研成果 奖励办法 通知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6年3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