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度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度院级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院拟定在11-12月份开展2015年度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评审活动。现就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系部可推荐1-2名。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主要从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教学系部教学管理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在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专业、重点项目中参与重点工作的教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除外)。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研究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91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在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方面的竞赛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三、推荐评审程序

学院组织遴选评审时,被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进行现场答辩。每位被推荐人现场答辩时量8分钟,分两段进行。前5分钟由被推荐人采用多媒体演示方式或个人空间进行个人陈述,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近三年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情况,今后三年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工作计划及本专业(课程)的建设规划。后3分钟由评审专家根据被推荐人的陈述和申报材料进行提问。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

2、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教学竞赛获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推荐评选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各系部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于(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124日前送交教务处王海波老师处,邮箱:yzzyjwc@163.com

 

附件: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