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校系列职称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次数:
2015年高校系列职称申报通知
 
 

按湘教通【2015】44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高校系列职称申报正高、中级的不限专业;申报副高的,除英语、计算机、体育外,其它专业可进行申报。所有材料及顺序参照湘教通【2015】448号文件(见附件1)按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一、评审材料二、评审材料三分4本装订(要求见附件3)。加分细则按湘教发[2014年]58号文件(见附件2)执行,如本人认为可加分,请列出明细并在“是否加分项目栏”填写“是”。 
①教学工作量为近5年课堂(中级为4年)教学时量。组织人事部负责加分条件中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历学位,教育教学中的年度考核、双师型的审核;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中教学时量,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建设等,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毕业设计、社会实践(调查)获奖,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审核;科技产业处负责教育教学中获教学成果奖及科研成果及业绩的审核。
②院级加分(教授无此项,限5分):任现职以来,获学院“年度考核先进工作者”(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核)及与教学相关的“优秀教师、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教学竞赛奖” (由教务处负责审核)表彰的,每项每次加0.5分;非规划教材(由科研处负责审核)参照湘教发[2014]58号减半执行。所有院级加分材料单独装订,不列入职称材料中。
③学院只负责核实参评材料并公示,推荐参评。
④所有注明是加分项目的材料均须在公示表中体现。
⑤所有材料有效时间均截止为2015年9月30日。
签字盖章及加分审核请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人事部和学院章暂不盖,由组织人事部统一盖章)。所有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上交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