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5461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以下简称《标准》),对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等作出了全面部署。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协调行政承担起抓好本校《标准》实施的责任。学校宣传、人事、教务、研究生院(处)、财务、科研、学生处、团委等党政部门和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思政课建设工作。

二、配强班子,配齐队伍。各高校要按《标准》要求选拔配强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并按比例配齐思政课专职教师。本科院校思政课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350-400配备,高职高专院校思政课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550-600配备。

三、加强管理,规范教学。各高校一是必须根据本校的人才培养层次开全思政课各门课程,落实“05方案”、研究生思政课新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不得挪用和减少课时学分。二是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原则上思政课不能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三是规范教材使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和中宣部、教育部组织制作的形势政策课《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的使用选用工作,确保上课学生统一使用规定教材和资料。

四、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各高校要保障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并列入年初预算,同时,本科院校按在校本硕博全部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高职高专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使思政课建设必要的经费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湖南省教育厅

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