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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16-04

转发:2016年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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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永办发【2016】2号)和《中共永州市纪委永州市监察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开展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永纪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2016年在全院开展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中共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八次全会和中共永州市第四届纪委第九次全会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通过持续开展深入纠正“四风”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机制,持之以恒抓督查、抓整改、促长效、防反弹,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不断拓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高校巡视整改成果。

二、整治督查重点

针对学院当前作风建设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重对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并加强监督检查。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及系列配套制度。

1、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责任单位:计财处、党政办、总务处)

2、认真执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旅差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支出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责任单位:计财处、党政办)

3、认真执行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教育,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规范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和生活保障。(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离退办)

4、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联系基层、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

5、大力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问题。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反“四风”转作风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室)

6、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晰政策界线,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室)

(二)认真实施教育部、教育厅部署的教育违规问题的专项整治项目

1、切实整治违规招生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杜绝买卖生源的现象。(责任单位:招生处、中职部)

2、切实整治违规收费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运行”。(责任单位: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

3、严禁私自开设培训班,利用学院在校学生获取个人利益。(责任单位: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

三)集中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深入治理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

1、整治“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不作为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粗暴,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敢担当等行为。

2、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的乱作为问题。重点是工作没有原则、讲人情、办事不公等行为。

3、整治“没有钱不办事”的贪腐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项目款补助款、收受群众的好处费、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

(四)切实整治“懒庸散”的工作作风问题(责任单位: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

1、整治自由散漫、精神不振迟到早退问题。

2、整治擅自离岗、旷工的问题。

3、整治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整治工作日中餐喝酒的问题。

(五)整治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单位;总务处、基建办、实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严格执行省市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方面的规定,按程序、按权限组织招投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拆分工程项目等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3月中旬)

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部门的特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

各部门要按照各项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积极完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10月)

各责任单位通过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以查处案件为主要手段对“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写出书面材料交学院纪委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使命意识,压实整治责任

在全院持续深入开展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关乎学院发展稳定大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执纪问责

紧紧抓牢“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开展随机性的名察暗访和“点穴式”的专项检查,重点盯紧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发现和纠正深层次的“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实效

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抓紧抓牢、落实责任,学院纪委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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