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生工作 正文

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作者:时间:2022-12-14点击数:

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工程学院



























































































(不够可添加行)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与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电话:0746-8218146  邮编:425100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1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