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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规公务接待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规公务接待的突出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宁远县林业局虚列招待事项问题

  2020年,宁远县林业局向其他县市区林业部门索要空白接待公函,虚列公务接待73次共计7.25万元,用于冲抵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20215月,时任办公室主任罗斌先后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黄宏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二、东安县芦洪市镇中心小学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芦洪市镇中心小学超标准接待62次共计1.46万元,同时存在违规打包特色菜肴和违规提供烟酒、扑克等问题。20215月,芦洪市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李永、总务主任伍贤军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三、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无公函接待问题

  20191月至20213月,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177次,其中无公函接待116次,同时存在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20214月,江永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朱益元、办公室主任杨柳东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虚列接待事项,掩盖违规事实;有的有禁不止,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有的执行制度不严,明知手续不全却审核报账。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单位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整治违规吃喝的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各级党组织必须以此为鉴,切实扛牢主体责任,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对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曝光,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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