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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属行贿"提出反腐新课题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2011年11月14日 09:07:47
来源: 人民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新广国际集团,一家曾经坐拥40亿元资产、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居全国第三的国有企业,却在短短几年间陷入亏损22亿元的困境。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亦因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4680余万美元,于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为消除阻碍其大权独揽的不同声音,吴日晶还给自己的下属行贿,2002年到2008年,吴日晶先后36次向原新广国际董事、副总经理章望生行贿98万元。

 只要是行贿,无论上对下还是下对上,都于法不容,应受到法律严惩。而吴日晶向下属行贿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这类情况似乎并不多见,因此有网友嘲笑吴日晶“够憋屈,很窝囊”。其实,吴日晶向下属行贿,是牟取更多利益的狡黠之举,与窝囊无关。向下属行贿,尽管并不多见,但这一动向颇值得关注,提醒纪检反腐部门积极应对。

 向下属行贿,必将瓦解内部监督。领导向下属行贿,不是无缘无故,要么收买下属,要么拉帮结派,无论何种情况必然是为了利益。比如,吴日晶先后36次向章望生行贿98万元。分管项目投资并协管公司财务的章望生在集团决策时坚定支持吴日晶,使吴日晶策划的项目顺利通过。一旦下属或者其他监督环节被收买,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就会出现部分瓦解,甚至全面崩溃的状况,领导就会如入无人之地,想怎么乱来就怎么乱来。

 向下属行贿,还会造成期权腐败。不少地方的企业老总,往往年长于下属,有的濒临退休,向下属行贿是一种投资,日后可翻倍收回投资。尽管吴日晶尚未退休就落马,但他的如意算盘确实包括权力投资,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分析说:“吴日晶希望退休后得到关照,说明国企高管腐败有可能形成‘期权交易’,不仅受贿,还要长远获益,这一点值得警惕。”的确需警惕,人退了仍然拿到好处,获得不正当利益,这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不怕贪官狡猾,就怕监管失灵。遏制向下属行贿的乱象,一是要减少一把手的过大权力。“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权力过大且不受监督必然腐败,吴日晶长期独占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大要职,“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资金”。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壮大外部监督。对下属来说,面对领导行贿或淫威,往往不敢违抗,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为这些下属撑腰,需要法律硬起来,鼓励下属积极举报。事实上,如果监督到位了,制度落实了,领导也不敢向下属行贿。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规定国企重大事项须由领导集体决定。这是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要求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所谓“三重一大”是指关于企业发展战略、产权转移和资产调整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金额资金运作事项。这是约束企业一把手权力过大的制度建设,我们要让这些有益的制度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