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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建立电子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09 [来源]: [浏览次数]:

永州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办公室要求,《个人情况表》必须建立电子档案,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支部书记安排专人负责,于11月13日下午4:00之前,将本支部每个人《永州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表》领回,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中。

2、先录科级干部,再录一般人员(处级干部、涉矿类等人员已录)。副科及副科以上干部必须将本人、配偶、子女、子女配偶的相关内容录入,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只将本人的相关内容录入。表中行数可视情况增加。

3、在录入过程,请录入员把关,《永州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表》必须填报内容,是否填全,否则请补完善;空白之处,请写“无”或划“/”,并在每页的“备注”处填写“以上均无”;本人承诺中的“本人签名”是否签名、是否标注时间。

4、支部书记把好总关,并仔细检查是否还有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填报《个人情况表》,如有,请及时补填。

5、电子档案建好后,本支部留一份,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检查,并请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将电子表发给学院纪委,邮箱:a6525@126.com

6、再将本支部每个人《永州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表》返交回学院纪委。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电子表

                           学院纪委

                          学院监察室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