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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永州市科技奖励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根据永州市科技局精神,现对推荐2010年度永州市科技奖励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励申报条件
(一)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1、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的重要科技奖励,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二)永州市技术发明奖:要求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首创,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三)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推广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或者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2、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上或者转化推广的方法、措施上做出了重要创新,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果,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4、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进行创造性研究,研究方法和手段有重大创新,通过应用(评价)一年以上,并为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广泛应用,影响和意义重大,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成果;5、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创新性突出,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作出突出贡献,且科普著作出版时间一年以上(科普著作出版时间需在2007年12月以后)。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各类科技成果,须于2010年11月30日前已通过省、市科技部门鉴定(验收、评审),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且从未获得过上级政府的科技奖励,其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市法人单位的,方可推荐申报。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材料要求:推荐书一式五份。
2、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材料要求: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知识产权证书、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及效益材料一式五份。
3、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要求: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科技成果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理论被引用的证明、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含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用户意见等)一式五份;整套技术资料一式两份。
4、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同时上报。
5、《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均从永州科技网(http//:www.yzkj.gov.cn)“申报样本下载”区下载。
三、我院推荐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国里       电话:6663052
 
 
                                                                             科技产业处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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