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农学部信息技术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6-10   点击数: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农学部信息技术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部信息技术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部内

3、招标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4、招标内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部信息技术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

5、工   期:30天(日历日);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执行;

8、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报名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房屋装饰”或“房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即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9 6 6 日起至 2019 6 10 日下午5:0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总务处基建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 13387469892

四、投标

1、投标时间: 2019 6 11 日上午9:00—9:30 总务处基建办公室 参加现场投标。

2、开标时间: 2019 6 11  日上午9:30,如无变故,恕不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进行核查)。

六、评标办法:以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上限值为: 574229.0  元

2、确定中标人:以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确定为中标人。

2.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记100分;

2.2投标报价大于基准值,每大1%,减2分;

2.3投标报价小于基准值,每小1%,减1分。

3.基准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不低于平均投标报价的5%的投标报价。

4. 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预算评审报告中所有工程子目的相关人工、材料、机械及各类税费等费用,且中标后不因材料单价、人工工资、机械费的变动而调整。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保证金:

单独包封,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并盖章密封。

2、资质条件证明文件:

2.1单独包封,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并盖章密封。

2.2袋内文件包含:

2.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2.2.3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及承诺书:

3.1单独包封(备注:两个文件包封在一个袋内),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并盖章密封。

3.2投标报价及承诺书按后附格式打印。

4、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1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装入袋内密封,但在开标时,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给招标方核查。

5、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注: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授权委托书)

八、工程质量

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含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等)和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文件组织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达不到合格工程,中标方(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中标方(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不损坏建设方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中标方(施工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保修期: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付款方式:

该项目为全额垫资项目,中途不拨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经审结后,扣留工程款的5%为质保金,其余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现场参加投标时,当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元),投标人应按第“七”条要求包封好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方有下列情况,将被招标方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方签署合同协议。

1.2中标方隐瞒真实情况,套标、串标或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十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值者。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识的。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于辨认或删改处未盖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印章的。

5、投标文件经响应性鉴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投标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

8、违反本招标文件其它规定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 6月 6

 


  • 学校官微


  • 湖南省教育厅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