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8-12-07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院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院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院内外资源对外培训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我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

学院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1学院授权成教部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院外培训履行管理职责,同时承担部分培训办学职能。

2、各系(部)是学院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院培训工作。

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

(二)服务性短期培训: 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

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

成教部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学院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成教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

四、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

(一)成教部职能

1负责全院对外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衔接工作;

2、负责审核系(部)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

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

4、负责统一办理核发学院盖印各类培训证书;

5、负责全院对外社会培训工作的考核、总结;

6、直接承办部分行业、部门委托社会培训工作。

(二)系部职能

1、履行培训申报审批手续(见表一);

2、负责根据本部门专业、师资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培训生源;

4、负责教学组织及运行工作;

5、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向成教部报送培训花名册(见表二);

6、负责支付教师课酬等培训费用;

7、协助成教部做好培训证书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系部开展社会培训,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系部向成教部提出书面培训申请,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招生范围、上课地点、学习期限、师资投入、收费标准等,经成教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开学后及时将培训名册报送成教部。

2、 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对外培训要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院声誉。培训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其他部门和系部开办学历教育班。

3.严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以学院名义私自在院内开展对外培训,违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部门查处,并对部门采取扣发部门预算内经费,对个人扣发相关劳务费等经济处罚

4、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列支经费。根据永州市物价局、永州市财政局文件(永价教【2010143号)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凡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我院举办的具有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短期培训班,其短期培训收费须报经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六、收费与费用管理

1、培训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财务规定,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系(部)利用现有教育设施举办的培训,收费标准由系(部)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参考同类培训社会收费标准,通过物价审核批准后并在招生前公布,中途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2、收入分配及使用。执行学院关于经费包干的相关规定;各系(部)承办的培训班,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学院根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处室、系部经费总额管理办法》(永职发【201048号)划拨给系部,作为招生、教学、管理费用。学院将学院所得培训提取费总额的3%用作成教部联系、协调、管理及对外接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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